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 连云港(' 601008,' 股吧)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 优惠券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 优惠券 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7月5日 《现代快报》)
根据报道来看,当地交警部门的做法,主要是通过发放 优惠券 的方式,来进行法制宣传,让市民对交通法规有更深刻的认识。然而,发放 优惠券 的背后,实际上是交警将手中的执法权进行 打折 ,悖逆了行政执法的原则和本义,有损执法权威和尊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从该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交警部门对如何处罚交通违规行为拥有自由裁量权。结合报道中的 优惠券 来看,其实优惠方案中的 违规时,出示本券,打5折 ,属于罚款的数额范围之内。但是,对于 当着交警面拨打任何人电话,接听者只要答对以上规定,免罚 的规定,却明显缺乏法律规定和依据。
不难看出,所谓的交通违规 优惠券 ,隐藏了执法权具有选择性的隐忧,导致了执法公信被 打折 。对于执法权来说,其应该恪守一定的标准和依据,对于每个被执法对象和行为来说,应该秉承平等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所有的违规行为来说,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下,结合具体的情形,给予应有的处罚。但是,假如只是部分违规者获得了 优惠券 ,而其他违规者没有获得 优惠券 ,就会导致执法出现 厚此薄彼 ,执法的公平性则会被严重践踏。
应该承认,交通违规 优惠券 的宣传方式,确实非常诙谐幽默,能够让大家得到更深刻的教育。不过,裹挟了执法权的内容和因素,所谓的诙谐和幽默,则会引发执法权过于随意的焦虑。假如,执法权不能做到 一碗水端平 ,对于每个交通违规者不能 一视同仁 ,执法权则无疑沦为了交易的对象。不管是出于宣传,还是让利于民,其并没有遵循行政执法的逻辑规则,本质上都是极为不妥的。
毫无疑问,以宣传为媒介和渠道,不断提高民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确实具有积极的价值和效果。但是,应避免造成执法权被 打折 ,否则不仅会偏离行政执法的正确方向,而且还会贬损执法权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和权威。(千龙网香山评论特约评论员 ' target='_blank' >刘建国)
新闻细读:交通违规凭 优惠券 罚款减半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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