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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泰电气(' 300372,' 股吧)启动先行赔付
民事赔偿责任虽然能起到弥补损失的功效,却很难对欺诈有事前震慑作用。
本刊记者 张学庆
在上市交易了20个月后,欣泰电气(300372)因涉嫌欺诈被证监会正式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或将正式退出' 创业板历史舞台。
跌停成交
7月12日,*欣泰复牌第一天,恰如市场预料,开盘即跌停,收盘报收于13.10元,仍被45.79万手卖单封死跌停。当天中午,深交所提醒投资者要特别关注该股票 投资风险。深交所就欣泰电气退市问题明确表示,不会接受其重新上市的申请,并对与欣泰电气退市进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说明。
令人费解的是,该股成交4008万元,换手率3.39%。市场猜测这是被套庄家对倒自救所为,旨在吸引跟风盘。
根据公告,欣泰电气股票 于7月12日开市起复牌,交易30个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欣泰电气股票 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股票 上市的决定。
据悉,*欣泰的股民还有交易机会。除了第一阶段的30个交易日进行交易外,第二阶段是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欣泰将进入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欣泰股票 摘牌,上市公司股票 也将终止上市。
国家队“踩雷”
和之前的退市长油、退市国恒、退市博元不同,*欣泰毕竟是彻底退市,无法再恢复上市。因此,其股价很可能要跌到净资产3.68元左右。
这一次,持有*欣泰的投资者是彻底栽了。一季报显示,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国家队”中央汇金赫然在列,持有137.13万股,占流通股比例1.52%。中央汇金从去年三季度大幅买入欣泰电气,进入到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截至今年一季报,数据显示中央汇金在股市巨震期间增持的股份并未减持。如果二季度以来中央汇金未减持或卖出,将会遭受损失。
同时,还可以看到有知名'私募也在大股东名单中,最为瞩目的当数两次举牌的私募基金创势翔。截至4月20日,创势翔累计持有欣泰电气1715.58万股,按照停牌前14.55元/股的价格估算,持股市值近2.5亿元。
机构不幸踩雷,普通投资者也难以幸免。据欣泰电气一季报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欣泰电气股东户数为13313户。
先行赔付
此次,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对欣泰电气《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在内的共计17名相关人员和公司本身予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07万元。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公司董事长温德乙、总会计师' target='_blank' >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欣泰电气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 601377,' 股吧)也受到处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 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与此同时,兴业证券公告了拟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确定赔付范围的原则、赔付金额的计算原则等内容。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此次赔付金额规模为目前主动赔付案件中最高。赔付对象为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欣泰电气股票 ,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欣泰电气股票 或者因持续持有欣泰电气股票 ,扣除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
虽然5.5亿元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相当于其1200万元的保荐收入的46倍,但数据显示,2015年,兴业证券承销数量为50家公司,承销及保荐收入9.66亿元,在115.41亿元的营业总收入中占比仅为8.37%。
谁能获赔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虽然欺诈,但并非其所有现在或历史上的股东都是欺诈受害人而应获赔。
此番哪些股东有资格获赔?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因知撰文指出,因为这次欣泰电气从筹备发行上市开始就造假,故从它IPO那天开始就购入的股民都有权获赔。但这是有买入截止期的。2015年7月14日欣泰电气发布了由于信披违规而被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故根据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证券陈述民事赔偿的' 司法解释,此日构成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买入欣泰电气股票 的人并不会就调查所遭受的损失而获得赔偿。
因为,揭露日后股票 买入价理应大跌,将剔除财务造假导致的泡沫,而在这之后买入者属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谈不上遭受了欺诈。与此同时,在此之前已经卖出股票 者,由于其买卖和持有欣泰电气股票 的整个时间段内的股价都包含了欺诈所造成的影响,故而其自相抵消。即使一个人实际上因投资欣泰电气而有买卖差价损失,这也算不到欺诈人的头上去,而得归因于市场因素。所以,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买入,揭露日之后卖出的才会获赔,获赔价格限于卖出价低于买入价的部分,而且根据司法解释要扣除市场整体因素带来的影响。因此,在一些情况下,赔偿结果可能是聊胜于无。
针对欣泰电气先行赔付一案,7月11日,来自全国8个省市的16位长年从事证券维权的律师提出了听证建议与方案修改。
在《建议函》中,律师们建议,在赔偿方案正式出台后的征求意见期内,应当加入由证监会或证监会投保局或指定机构主持下的公开的听证会议程序,接受权益受损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委托的证券维权律师申请参加听证,就保荐人制订的先行赔付方案及其标准进行质询与听证,听证会议可以设立专家组提供专业意见,最后,根据听证会议结果与其他征求意见反馈,由证监会或证监会投保局或指定机构裁定通过修订后的赔付方式并实施。
代表16位证券维权律师草拟上述建议的' target='_blank' >宋一欣律师表示,保荐人在制订、实施先行赔付方案与标准时,应当克服征求意见过程中公开透明程度不足的问题。根据以往两起案例即' 万福生科(' 300268,' 股吧)案与' 海联讯(' 300277,' 股吧)案的操作实践,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的听证机制,将进一步有助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达到公正与效率、公开透明与依法治理、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目的,希望证监会能予以重视,并从兴业证券在欣泰电气案先行赔付的实践中率先试行,根据实践情况,再对先行赔付制度加以制度化完善,并在即将出台的先行赔付实施细则中予以载明。
风险加大
缪因知认为,2013年的万福生科案以来,证监会一直注重督促有关方面包括涉案保荐' 券商通过先行赔付等制度尽量保障投资者利益。不过此类民事责任虽然能起到填补损失的功效,却很难对欺诈有事前震慑作用。在退市新规的利剑亮起后,企业因违法而被强制退市的案例可能会进入增长期,对投资者带来的冲击反而会增强,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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