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用地供应及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通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明确城市(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优惠政策。
江西厅要求,合理充分地开发利用城市(工业园区)地下空间。统筹安排地下交通、电力设施、公共消防、城市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地下空间开发和单建式人防工程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各类商业、' 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各地要积极落实支持城市(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开发优惠政策。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地下空间项目,以及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停车场(库)及配电间等配套用房使用的,可免收地下空间部分的土地价款。鼓励充分开发利用工业园区地下空间,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开发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江西厅同时提出,合理安排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适当降低住房用地偏多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积极盘活' 房地产存量用地,引导未开发住房用地转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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