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无偿献血基本情况和表彰背景
自1998年10月《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单位、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血站服务体系,营造了无偿献血的社会氛围,实现了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血液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血液安全水平持续提升。2015年,我国千人口献血率为10,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全国无偿献血人次数较2010年增长11.9%;201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有1030余万人次参加无偿献血,同比增长7.0%,为2010年以来最高增幅,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为落实《献血法》的要求,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启动了每两年一届的无偿献血表彰工作,2014-2015年度为《献血法》实施以来的第九个表彰周期。
二、表彰奖励工作程序和表彰决定的主要内容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名单由个人、单位或血站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收集、审核,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统计、初审、公示。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经过反复核对和认真审核,完成了近30万余人、近700个单位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复审、公示和评定工作,最终确认“无偿献血奉献奖”288,508名(包括金奖48,329名、银奖59,208名、铜奖180,971名),“无偿献血促进奖” 162名个人和374个单位,“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7,927名,“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276个,“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17个,“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1,527名。其中,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者人数较上一届表彰增长近40%,增幅显著,反映出我国无偿献血者队伍进一步壮大,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全社会广泛支持,取得新进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公布获奖者名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加大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和推动力度。希望获奖的个人、单位和地方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献血救人的无私奉献和人道主义精神,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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