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吉安6月2日电(通讯员 康鹏)为牟取暴利,尹某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将400㎡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获利上百万元。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尹某才提起公诉。
2005年,被告人尹某才以2.7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了一亩土地使用权。2006年,在某村委小组长罗某华(已判刑)的帮助下,将本不具备办理宅基地资格的尹某才的这块地以吴伟某和吴小某的名义分别批了200㎡(共计400㎡)的土地,审批手续办到了村委。2011年8月,因永新县城市防洪工程要开工,在罗某华负责拆迁工作的便利条件下,罗某华违规帮助尹某才再次以吴伟某和吴小某的名义在某村安置区内置换了400㎡的土地。2011年8月30日,尹某才以94.6万元的价格将安置区内面积220㎡的土地非法转让给尹某霞。同日,又以77.4万元的价格将安置区内面积180㎡的土地非法转让给李某。案发后,被告人尹某才家属主动退赔非法所得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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