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 target='_blank' >苏宁基金为浙江' target='_blank'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苏宁基金自2017年12月6日起,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 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李兴旺 HF015)和讯网今天刊登了《关于增加苏宁基金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一文,关于此事的更多报道,请在和讯财经客户端上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