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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独董刘姝威致信证监会钜盛华违规持股 宝能系迅速回应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正如所言,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宝能系发布澄清公告之前)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BR /><img alt="万科独立董事 刘姝威" src="http://i0.hexun.com/2018-01-30/192353867.jpg"> 万科独立董事 刘姝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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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 target='_blank' >刘姝威所言,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 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 。(宝能系发布澄清公告之前)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万科独立董事 刘姝威 万科独立董事 刘姝威

中房报记者 许倩 北京' (楼盘)报道

1月30日,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通过个人微信号发出一封名为《给证监会并' target='_blank' >刘士余主席的信》的公开信,信中表示,证监会应要求深圳' (楼盘)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刘姝威在信中指出,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

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 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7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就在此公开信在坊间迅速发酵之际,1月30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迅速做出澄清公告,称宝能旗下资管计划到期后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已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做出约定。

或许正是这封公开信敦促事件有了转折,我们不做评价。但刘姝威身为万科独立董事时刻惊醒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值得点赞。

刘姝威的一个身份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另一个身份则是万科企业独立董事。

2017年6月21日万科公布董事会候选名单之际,刘姝威回应为何接受这个独立董事提名时称,“一是我对万科的充分了解。十几年来万科的定期报告,我要求学生必读。二是万宝事件的发生,作为独立董事,可以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所以我同意这个提名。三是万宝事件具有示范作用,如果对宝能行为不制止,伤害的是众多上市公司的利益。”

在2016年万科宝能股权大战最激烈时期,刘姝威曾发表多篇评论文章探讨万宝之争,主要言论包括:质疑宝能收购万科股份资金是否合法;宝能杠杆买万科若认定合法,中国很快会有第二次股灾;若罢免全部董事,万科会在一年内垮掉;万科管理团队离去将致股价暴跌,投资者面临灭顶之灾等。

面对钜盛华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却未有进一步处理的违规行为,刘姝威及时行使了其独立董事职责。

正如刘姝威所言,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 。(宝能系发布澄清公告之前)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按照万科发布的公告,目前万科的持股比例中,地铁集团占万科公司总股分的比例为25.63%,为第一大股东;宝能系占比为25.4%,为第二大股东。钜盛华是宝能集团全力打造的金控平台,在宝能系持有的万科A股股份中,很大一部分正是通过钜盛华的九个资管计划持有。

一直以来,钜盛华多次质押万科股份。据万科公告,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18年1月10日,钜盛华将持有的万科约6669.65万股无限售流通A股质押给天津' (楼盘)盈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质押解除之日止。”

截至2018年1月26日,钜盛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万科A股股票 共计9.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9%;累计质押股数为8.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

1月30日,万科A收盘价36.36元,股价一日内大跌5.73%。

附:刘姝威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

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

我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见附件)

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7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 。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a数据资料来源:《2015年12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7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src="http://i0.hexun.com/2018-01-30/192353868.jpg"> 数据资料来源:《2015年12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7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致

敬礼!

刘姝威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宝能系澄清公告: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姝威称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但未清盘,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与各相关方签署的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管计划已于 2017 年 11 月份和 12 月份分别到期。

二、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

三、前述行为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最后,感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投资。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 房地产报。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任刚 H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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