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关乎着我们养老、医疗、生育等" 方方面面。
可是我们总能在朋友圈、微信群里看到有关社保的传言,一时让人真假难辨。
比如最近又看到有传言说:
● 医保断缴三个月,账户就会清零;
● 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否则不能报销;
● "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
● 养老" 保险缴费满15年照样拿不到养老金;
● 有中介可以提供“挂靠”,为市民“代缴”社保。
到底是否如传言所讲?我们来逐一解读:
传言1
医保断交三个月,账户就会清零
医保断缴3个月就清零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即使断缴,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也不会清零,钱还在账户里,可以继续在门诊使用或者取现。
不过医保断缴3个月,影响也是有的:
1、医保中断缴费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也就是说用每月新缴纳的钱看现在生的病,只要你开始缴纳医保,就可以马上享受医保待遇。可一旦停止缴费,从下个月起,将不能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会清零
如果你的医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那么你的医保连续缴费年限一般也会清零,补缴后重新开始计算。
不过这说的是医保的连续缴费年限,医保还有一个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是不会清零的,只要累计缴费满足了当地的医保规定年限,退休后就能享受终身的医保福利。
传言2
住院费用不能超过若干金额,否则不能报销
这一说法也是不正确的。
我国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并未就每位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给出限额。
传言3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
传言说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可以领取”,并不意味着你现在已经缴费满15年了,就可以不用继续缴纳,然后等着到岁数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可见,这15年只是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满15年后是否还要缴费,则要因情况而定:
情况1: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也就是自己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你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情况2:如果你是在职职工,跟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的,那么缴纳社保对你来说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费满15年,还是要继续缴费,直到你退休。
无论是自己缴纳还是有单位缴纳,我们都应该知道:
1、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2、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3、退休年龄越晚,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4、当地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越高,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传言4
缴满15年照样拿不到养老金?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女性投保人,1999年来到北京工作,2010年7月补缴了自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并交了滞纳金,2010年7月至2015年3月间正常缴纳,累计达15年。但当事主办理退休想在北京领养老金时,人社局却告诉她“不满足在京领取待遇的条件”。
所以“缴满15年照样拿不到养老金”就是这么传出来的。
但这里其实牵扯到一个养老保险账户的问题。
简单科普一下:
根据2010年北京市出台的一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政策,如下截图:
账户均为“临时账户”。 src="http://i4.hexun.com/2018-06-21/193246489.jpg"> 其中指出,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后,在非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账户均为“临时账户”。
在北京领取养老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3、其中在北京缴费至少满10年,但前提是非临时账户缴费。
而消息中的女性当事人,在北京建立社保账户时已经45岁了,超过40周岁的门槛,在北京建立的是临时账户,所以不能按北京的养老待遇领取退休金。
当然了,这之中肯定也跟工作单位负责员工退休办理的人员存有工作失误有关,最终导致当事人无法退休的尴尬。
但这也提醒那些已经到了中年的大哥大姐(男超50周岁、女超40周岁),想换到大城市工作,即使满足了缴费年限要求,也很可能无法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
还是最好多了解当地的退休养老政策为宜。
传言5
有中介称可以提供“挂靠”,为市民“代缴”社保
别轻信这些自称“有办法”办社保的个人或者机构,通过伪造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一旦被查出来,不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骗保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参保可以通过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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