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消息,因私有化交易或触犯《" 证券交易法》等规定," 分众传媒遭到普通股持有者的起诉。
美国律师事务所Robbins Arroyo & Co. VII, LL/" LLP的股东权益律师周三宣布,该事务所已于2月22日向加利福尼亚州北区旧" 金山分区的美国地区法庭提起集体诉讼,这项诉讼是代表分众传媒普通股持有者针对该公司及其董事发起的,指控内容包括Giovanna Parent提议收购分众传媒的交易触犯了1934年《" 证券交易法》14(a)和20(a)规定等。
分众传媒在2012年12月19日宣布,该公司已就私有化交易与Giovanna Parent和Giovanna Acquisition签订了最终合并协议和计划。Giovanna Parent将以每股普通股5.50美元,或每股美国存托凭证(ADS)27.50美元的价格收购分众传媒。
指控称,与私有化交易有关的特定被告违反了分众传媒股东应享有的忠实义务和应尽责任心,或是为这种违背行为做过帮凶。指控还称,为了确保股东会批准这项交易,被告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严重虚假和误导的Form SC13E-3表格文件,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14(a)和20(a)规定。据信,就股东是否投票支持私有化交易而言,被省略或非如实叙述的信息会对其作出知情决策的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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