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股票 代码:601058 股票 简称:' howImage('stock','1_601058',this,event,'1770') 赛轮股份(' 601058,' 股吧)' 公告编号:临2014-067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持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target='_blank' >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于2014年6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增持情况
1、延万华先生在2013年6月25日至26日、2013年9月11日至13日、2014年5月12日至15日、2014年5月16日至19日、2014年5月20日、2014年6月10日至11日、2014年6月17日至18日、2014年6月19日至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964,3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540万股)的0.44%,并计划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6月25日起算),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按照当时股本37,800万股计算)的股份。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2013年9月14日、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2日、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3-025、临2013-032、临2014-054、临2014-055、临2014-056、临2014-058、临2014-061、临2014-062、临2014-066)。
2、赵冬梅女士在2014年5月14日至15日、2014年5月16日至19日、2014年6月10日至11日、2014年6月17日至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1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569,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713,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5月14日起算)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20日、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4-055、临2014-056、临2014-061、临2014-062)。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
股东
本次增
持时间
本次增
持方式
本次增持数量(股)
本次增持比例(%)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股)
增持后持股比例(%)
延万华
2014年6月23日
7,177
0.002
1,964,316
0.44
1,971,493
0.44
赵冬梅
2014年6月23日
2,000
0.0004
144,200
0.03
146,200
0.03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715,5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三、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宋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5日
股票 代码:601058 股票 简称:赛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
及确定新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于2013年6月25日至2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317,2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按照当时股本37,800万股计算)。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延万华先生计划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6月25日起算),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按照当时股本37,800万股计算为756万股)。延万华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3-025号公告。
截至2014年6月24日,延万华先生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首次增持至2014年6月24日,延万华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71,493股,占公司首次增持时总股本(37,800万股)的0.52%,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540万股)的0.44%。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延万华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01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延万华先生计划继续以自身名义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6月25日起算),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5%的股份(折合2,227万股)。延万华先生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