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昨进行简布会,与多间银行代表就私人贷款风险事宜进行讨论。消息指,金管局提及银行可参考及考虑采纳供款占入息比率约70%水平,及分期贷款年期不逾60个月的做法,目的是希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惟容许银行於合理情况下,提供年期较长、或供款入息比率较高的贷款,如偿还' 信用卡数的贷款。
当局发言人回应指,供款入息比率约70%及分期贷款年期最长60个月并非硬指标,例如银行可於私人贷款组合内划出一小部分作为较长年期和较高供款入息比率的贷款组合限额;预期银行能在三个月内进一步完善私人贷款的风险管理措施。发言人又指,提出私贷指引是为了提醒业界管理相关业务的风险,尤其是由2008年底环球金融海啸至今低息环境下,本港家庭债务负担持续上升,银行需防患未然,避免一旦利率大幅上调所引致的震荡。(p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