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业安
前中国" 证监会副主席" 史美伦没能在证监会呆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来自市场的压力。这种压力有市场人士的,也有股民的。给市场立规矩,总是会让很多人不舒服。监管的作用在哪里?就是束缚市场参与人的手脚,不能任其妄为。但一些极端自由主义者总会辩护说,这种束缚会损害市场效率本身。这听起来没错,但反过来我也可以说,如果市场不加束缚,对市场本身的伤害反而更大。当年史美伦在给A股市场立规矩时,一开始就受到很大的阻力,好在她是一个外人,没有自身的利益在里面,所以基本的规矩还是突破重重助力而得以构建。但运气不好的是,在一个无规矩的市场上立规矩,一开始肯定会带来市场的消极对抗,股指不涨,股民亏损,并不会认为自己投资出了问题,而是认为这个规矩立错了。因而即便是善良的股民也反对立规矩。似乎大家都有一股浑水摸鱼的投机心理。
监管机构是重视民意的,这点毋庸置疑。问题在于,这个重视民意是否恰当?是值得疑问的。普通投资者不是专家,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常常缺乏远见,这点已经被行为金融学家反复证实了。但短视的普通投资者仅仅关心短期的投资收益时,对于那些可能会损害短期利益、但可能会有利于长期利益的制度变革,就会采取抵触心理。一项好的制度变革经常不会受到" 大众的欢迎,就是这个道理。那么好的制度变革怎么破解这个社会困局?那就需要监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能独立思考、独立发声、独立行动。监管机构原本就是管制市场的专业机构,应该有自己的一整套的理论逻辑和改革思路。我们通常羡慕" 美国的监管部门,殊不知美国监管部门恰恰是一群独立的专业人士在行动,并不会因为股市涨跌、股民闹情绪而随意调整相应的监管规则。
在一个" 新兴市场上,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尤其重要。这是因为新兴市场上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对证券市场的历史缺乏认识,总是用通常的生活经验来看待" 股票 投资,其结果就是造就了A股市场上的一个独特风景:当股民投资受损时,会去抱怨证监会没有搞好市场!注意,美国当年证券法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监管规定上市的公司做好了及时、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投资者自己的问题了。如果投资者是因为公司欺诈、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导致了投资损失,就可以诉诸" 法律。美国的证监会并不保证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投资必然获得正收益。实际上,世界上没有哪个经济体的监管机构能够保证投资者必须能获得正收益。但这种近乎常识的认识在早期A股市场并不普及。当然,现在的投资者已经变得比较成熟,不再会因为个人的投资失策而抱怨证监会,这也是市场进步的体现。但在十几年前,史美伦作为拓荒者并没有遇到这种良好的环境,因而推行制度变革就显得异常艰辛。
当新兴市场上不成熟的股民遇到别有用心的专业人士时,问题会表现得更为严重。研究美国监管制度的人会经常提到一个经济学术语,叫“寻租”,意思是利益集团通过游说监管部门采取对自己有利的制度安排,从而可以让所在集团通过制度化来获取额外的收益。在美国的华盛顿有很多这种类型的公关公司,专门从事院外活动。著名经济学家塔" 洛克把这种院外活动归纳为设租和寻租的过程。立法、或者指定一般的制度,就等同于划分了一个利益范围,谁占有这个利益范围,就可以获得超额回报。反对监管的人说,因为大量的租金存在,所以监管是失灵的。殊不知不监管也存在大量的租金,即垄断租金。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拥有信息优势的垄断者在监管下可以获得更多的租金,因为内幕交易和欺诈远比游说监管部门容易得多。反对监管的人先入为主的假定了不存在监管的市场必然是充分竞争的市场,这种天方夜谭也只有极端自由主义者才相信。
市场上总有不同的利益集团,总存在一群一群的院外活动者,如同植物大战僵尸中的一大波僵尸,层出不穷。这些利益集团在游说的时候,通常并不直接表白自己的利益诉求,而是打着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名义,来隐含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而普通投资者无法辨析各种言论,一看到有人替他们说话,就开始激动万分,并跟着起哄,殊不知正好中了利益集团的圈套。而监管部门一看到普通投资者对某个制度情绪很大,心理恐慌,完全忘记了监管的独立性原则,遂讨好普通投资者,采取看似有利于普通投资者的制度变革,其结果也正好落入利益集团的陷阱。结果利益集团总是可以用民意牵着监管机构走,而最终收益的都是这些利益集团。普通投资者一旦开始对监管失望,就会认同放松管制的说法,殊不知管制一旦放松,带来的是更多的利益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