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面上,12年后,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启动试点,电网企业将告别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电力企业则将从中受益。
近日,国家" 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知》明确,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而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此次试点的最大亮点,是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5650688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