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法则是欠债还钱。当企业资不抵债而陷入困境,就应当破产偿债。所以西方国家很早就制定了《破产法》,以规范破产清偿。但是企业破产引起了职工失业,后遗症太多,对社会的震荡太大,对债权人也造成了很大损失。所以,从20世纪70年代始,西方国家就兴起了破产法的革命,从重组方面另寻出路。1978年' 美国颁布新的破产法,加进了第十一章:企业重整。规定无力偿债的企业进入破产法庭后,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制订重组计划,由法庭批准执行。这种以重整为内容的破产法革命,其核心理论之一就是强调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与共。它的表现形式就是债权转股权,即“债转股”。
1996年,在一次讨论企业破产重组的会议上,政法大学' target='_blank' >王卫国教授讲过一个故事:在美国国会讨论改革破产法加进重整的听证会上,一位叫彼得·戈根的人主张由债权人参与困境企业的重整。这时,戈根讲了一段冰鞋的往事。
在美国宾西法尼亚州一个小镇的湖上,汉斯穿着一双漂亮的新冰鞋在滑冰,不小心滑到薄冰层,掉进了水里,同来的一个小男孩很快跳下水救起了汉斯。镇长对这个小男孩的超乎寻常的勇敢大加赞扬,表彰他是见义勇为!小男孩却直言不讳地说,“我的行为同见义勇为无关。事实上我不能不救起汉斯。因为他穿着我新买的名牌冰鞋哩!”
戈根是把债权人像那个小男孩一样,描述成为“一个不得不拯救债务人以便挽救自己的贷款的人”,他生动地描述:汉斯(债务人)的脚上穿着我的冰鞋哩!
1996年,我为' 建设银行在上海市搞星火纸浆厂破产和解重组的方案,' target='_blank' >华建敏(时任上海市副市长)问我:为什么建设银行要搞星火纸浆厂的破产和解重组?我向他介绍了这个故事。最后我说:星火的脚上穿着我的冰鞋哩!■(曹尔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