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河证券发布" 公告称,决定自2015年6月15日起,对信用账户单一证券集中度指标进行调整,调整方案为,投资者有未到期的" 融资融券负债,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时,所持有的单一证券的价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60%,达到指标控制上限时,由交易系统实时限制该只证券的新增融资买入、担保品买入或担保物提交委托。
广发证券宣布6月10日起,对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8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高于180%但不高于280%的,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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