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炜
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将建立申报核查管理等监管制度,并实施差异化收费,加强监察执法。证监会同时强调,现阶段将按照“严格管理、限制发展、趋利避害、不断规范”的指导思想,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
所谓程序化交易,被定义为“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6月A股暴跌以来,程序化交易带来的“双刃剑”风险引起关注。尽管程序化交易在我国资本市场占比不高,但若不注意防范风险及加强监管,不利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7月31日明确表态,“程序化交易具有频繁申报等特征,产生助涨助跌作用,特别是在近期股市大幅波动期间对市场的影响更为明显。”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将从建立申报核查制度、加强系统接入管理、建立指令审核制度、实施差异化收费、严格规范境外服务器的使用、加强监察执法等方面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不过,对于程序化交易被念“紧箍咒”,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存在不同看法,担心过度监管会阻碍创新。有观点认为,新规或导致部分技术优势用不上,有的机构甚至不得不放弃程序化交易。
其实,对程序化交易采取严格管理与限制发展的政策,目的不在于让其完全退出。这些拟采取的措施考虑到市场实际,趋利避害,可以实现有序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面对程序化交易带来技术进步与市场创新,尤其不可忽视其“双刃剑”作用。程序化交易既可平滑不同市场和关联产品价格,提供市场流动性,提高价格发现效率,也有利于克服交易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不过,程序化交易也有加大市场波动、影响市场公平性、增加技术系统压力等消极影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 target='_blank' >张晓军表示,要更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资本市场有其自身特点:一是发展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在市场流动性已经较为充足、换手率较高的情况下,通过程序化交易进一步提高流动性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而程序化交易主要为机构或大户所采用,过度发展程序化交易不利于公平交易。三是市场投机炒作等问题仍较明显,通过程序化交易完善价格发现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监管层规范发展程序化交易,特别强调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多的市场实际。散户占主导的A股市场,本来就投机性较强,市场情绪容易波动,交易短期化行为明显,换手率偏高,价格波动大。假如放任程序化交易无序发展,由其助涨助跌进一步放大风险,势必加剧市场波动,导致多重风险叠加,不利于市场稳定发展。
A股6月以来暴跌,' 上证指数和' 创业板指一度累计跌幅分别超过40%、50%,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对市场信心的挫伤非常严重。若不能根本性解决引发A股剧烈波动的深层次问题,单纯投入资金进行护盘与救市,或有助于一时间抗跌与反弹,但无助于市场中长期走稳。那样的话,不利于A股摆脱暴涨暴跌、牛短熊长。应该说,严格规范程序化交易,是当前稳定市场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
规范发展程序化交易,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具有个人投资者多、交易换手率高、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加快创新以及与国际接轨需要重视的,也是为了更好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从这一点上说,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是当务之急。由此,将为市场发展与创' 新创造更好的条件,也有利于提高市场运行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