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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股发行需遵循“低价持续发行”原则顺水鱼财经

核心摘要: 证监会表示,现阶段,发行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 针对2000万股以下IPO取消询价环节的新股发行改革新政实施后,是否仍需遵守定价红线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根据发行改革新规,2000万股以下的IPO,没有老股发行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直接定价并向网上发行;有老股发行安排的仍需履行询价程序。 他表示,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在实施承销以前要报送承销方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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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现阶段,' 新股发行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

针对2000万股以下IPO取消询价环节的新股发行改革新政实施后,是否仍需遵守定价红线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根据发行改革新规,2000万股以下的IPO,没有老股发行的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直接定价并向网上发行;有老股发行安排的仍需履行询价程序。

他表示,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和承销管理办法规定,' 券商在实施承销以前要报送承销方案,监管主要关注发行方案是否符合承销办法规定,直接定价风险相对较高,发行人、主承销商须综合考虑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及市场实际情况。他说,现阶段新股发行仍应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发行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市盈率的仍需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

证监会于本月6日宣布,将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之后重启新股发行(IPO)。28家企业新股发行年内将分为三批启动,本月20号以后安排10家发行新股。在审企业审核也将全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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