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其股东或实际控制者的社会公众形象,是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社会公民,其存在的价值绝不仅仅是盈利,对于维护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文/刘泉红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国股市投资交易仍以中小散户为主,以公募基金为代表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行为受市场趋势影响较大,难以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仍是市场走势的被动接受者,资本市场买方约束机制尚未形成,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任务仍较为紧迫。一些机构投资者的不规范行为更是加剧了市场波动。其原因有三个。
一是机构投资者行为短期化态势明显。机构投资者往往过于追求短期收益,而且以基金为主要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经常处于短期' 业绩排名的压力之下,迫使其更加注重短期业绩优劣,而缺少价值投资理念,更没有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加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股独大”问题依旧存在,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大股东缺位,导致内部人控制,监督机制缺失,进一步加剧了机构投资者的投机倾向和行为短期化,出现问题时往往用脚投票,一走了之。
二是机构投资者数量仍然不足。相关部门出于规避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的考虑,对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入市资格、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约束。这种约束主要体现在对机构资格和入市资金比例的限制,使不少机构投资者被排斥在市场之外,难以获得规模经济效应。
三是规范机构投资者的法规制度不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规定》等规范机构投资者的' 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完善的投票权委托征集制度尚未建立,对于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的具体方式以及程序等缺少操作性规定,增加了机构投资者联合的成本。理论上说,机构持股是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极易触碰内幕交易的底线,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导致实际监管过程中难以把握。
面向未来,一方面要引导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也要采取切实措施,使机构投资者决策更理性,操作更规范,更具社会责任感,切实担负起资本市场“稳定器”作用。
首先,要引导更多机构投资者入市。较之个人,机构投资者无疑占有多方面的优势。其在投资品种、投资方式和技术手段上比个人投资者更加灵活,更富有经验;大规模的资金更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成本,获得规模效益;在信息来源方面也占有绝对优势。因此,要继续推动基金行业参与养老金市场化管理制度设计,大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账户增加基金投资,鼓励全国社保基金、商业' 保险、境外长期资金扩大资本市场投资与基金投资,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
其次,要引导机构投资者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要提高投资者理性参与投资的意识,树立良好的投资理念。某些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在资金量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提前布局,落井下石,操控市场,结果往往导致“多输”的局面。机构投资者必须积极倡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认真研究公司基本面,潜心寻找和投资真正有投资价值的' 个股,促进市场结构好转,进一步提升投资价值,实现各方“共赢”。
第三,要切实加强投资者保护。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做出相关规定,积极引导更多类型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进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信息披露,切实保护好广大机构投资者利益。同时要切实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差异化的优质服务。
此外,要求机构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机构投资者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其股东或实际控制者的社会公众形象,是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社会公民,其存在的价值绝不仅仅是盈利,对于维护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试想,如果资本市场一个哀鸿满地、个人投资者唯恐躲之不及,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有还有什么意义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道理相信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是明白的。广大机构投资者一定要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