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莉
今年以来,深交所进一步加大监管公开力度,扩大上市公司年报事后审核过程中,深交所对上市公司' 业绩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信息披露合规性、资金占用、三会运作、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六大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首先,在上市公司披露的业绩真实性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提前确认成本或减值进行“大洗澡”、重要客户的销售金额真实性、是否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是否通过资产盘盈增加利润等问题。
其次,在会计处理合规性方面,重点关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收入确认的合规性、非经常性损益确认的谨慎性、资产出售日判断依据的充分性以及特殊审计意见的适当性等问题。
第三,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交易所方面称,重点关注经营业绩与业绩预测差异未能及时披露、未按照年报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以及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 公告等问题。对于一些公司报告期出售资产、财务资助等达到临时公告标准的交易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而仅通过年度报告进行披露的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启动相应的处分程序。
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交易所重点关注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交易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问题。针对审核中发现的存在大股东及相关方的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实施了风险警示,并启动违规处分程序。
对于三会运作及内控情况,则重点关注三会运作情况、公司章程条款合规性问题、上市公司独立性以及内控审计情况。
近期,不少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由于出现标的资产业绩承诺不达标的问题,而受到交易所方面问询。深交所方面称,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也是深交所年报审核的重点。一方面,对于业绩承诺未达标的上市公司,深交所重点关注并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及时履行其业绩补偿承诺;另一方面,对于已完成业绩承诺的公司,从重组前后客户变动情况、毛利率是否出现异常、是否变更审计机构等方面重点关注了标的资产业绩的真实性问题。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年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已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上市公司补充披露重大信息,充分揭示风险。对于发现的业绩预警披露滞后、违规占用资金、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未披露等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