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主席' target='_blank' >刘士余正式履新。迄今为止的3个多月,刘主席坚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监管理念以及大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明确态度,都给市场留下了深刻印象。
5月初,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席“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相关座谈会时指出,切实加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黄炜说,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建立一整套扎实有效的办法机制。
监管层认识到,唤醒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已无法仅停留在行政监管层面。今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服中心)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5月,投服中心以股东身份分别参加了' howImage('stock','2_002346',this,event,'1770') 柘中股份(' 002346,' 股吧)、*ST恒立的股东大会,行使了质询、建议、投票等股东权利。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对于证监会批准持股行权试点的上海、湖南、广东(不含深圳)三个辖区,投服中心已买入并持有其中493家上市公司' 股票 ,约占总数528家的93%;同时,针对其中164家《公司章程》等存在“瑕疵”的公司,投服中心作为普通股东,已陆续通过深沪证券交易所向公司集中发函,提出具体改正建议。
思路:
监管者职能再定位
自2月下旬履新以来,刘士余在证监会主席任上已达百日。虽然公开露脸的场合不多,但资本市场已深刻感受到其犀利的监管风格。在今年全国' 两会的“首秀”上,刘士余强调:“监管的基本底线和目标,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作为履行我国证券' 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专项职能的机构,早在2005年8月国务院就独资设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底中国证监会又专门成立了内设机构投资者保护局。与投服中心不同,投保基金和投保局都无法直接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不能享有“持股行权”职能。今年2月,证监会批准了投服中心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证监会发言人邓舸对此解释称,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无疑,“代表投资者发声”才是投服中心独特职能的最大体现。也就是说,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思路与职能,在此前基础上增加了一项“专业机构帮助散户行权”的专项职能,这是一项全新的监管尝试。
据了解,投服中心董事长芮跃华,此前为湖北证监局局长,长期在一线从事上市公司内控与治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副总经理' target='_blank' >徐明,此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及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经验丰富。
身份:
投资者代言人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家事业法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责任限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这三家企业法人或其他投资者。
证券时报记者从投服中心了解到,公司共分为投教、' 法律、行权、维权、调查监测等几个部门,目前员工不到50人。暂持有沪粤湘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各1手股票 ,未来随着工作的推进,投服中心也将获准扩大持股范围至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以及期货等其他品种。
投服中心正式注册成立于2014年12月,但实际上在此之前公司已经开始了与各地证监局、证券营业部、证券基金业协会、各级人民法院等的密切合作。按照董事长芮跃华的概括,投服中心目前工作包括三大内容:纠纷调解仲裁、建设“中国投资者网”和对上市公司持股行权。这样看来,投服中心就是要与各相关部门联动,构建起一个“全牌照”的投资者服务体系。
作为我国证券期货“监管”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投服中心将以股东身份行使法定权利,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和解服务;代表中小投资者向政府机构、监管部门反映诉求。
举措:
筹划“股东派生诉讼”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在持股行权、集中发送股东建议函之后,针对一些存在突出问题的上市公司,投服中心将考虑启动司法诉讼程序。严重造假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投服中心会对公司大股东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所谓股东派生诉讼,指的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而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
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案例屡见不鲜。记者获悉,下一步投服中心将搜集证据,争取尽快对相关上市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相关人士透露,相应操作比最初设定的时间点有所提前。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 研究所所长' target='_blank' >刘俊海教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投服中心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一旦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时,就可以挺身而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于虚假陈述、内幕操纵市场等情形,特别是媒体曝光的问题企业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希望投服中心可以成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 target='_blank' >刘俊海表示,证券市场还有很多侵权案件,侵害的是几十万投资者权益,如果能由投服中心出面作为原告,能降低诉讼成本,提高争议解决效率,同时威慑证券市场失信之人。
刘俊海建议,投服中心在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时,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确保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这样可以避免起诉时因未买股票 而产生争议;二是要善于取证以及固定和保全证据。比如说证监局和交易所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等,都可作为证据移交;三是要区分股东代表诉讼和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投资者获得的赔偿归投资者,不是归上市公司。而股东代表诉讼,表明股东代表获得的胜诉赔偿金额将归属上市公司,不直接归股东,这两点需区分清楚。
他表示,保护投资者权益靠行政监管还不够,有时候还得靠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必须依靠有担当的原告,这个历史性的重任就交给了投服中心。刘俊海称,投服中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能扭转股民“追回一只鸡,先杀一头牛”的维权尴尬,这将成为促进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步。
宏图:
服务“基石与父母”
在柘中股份股东大会首次亮相时,投服中心董事长芮跃华强调,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投资者是上市公司的衣食父母。没有投资者便没有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就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对于持股行权的投服中心来说,他们既是上市公司的“衣食父母”,同时又要从更专业的角度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要以建议、督促的手段去保证上市公司健康运转,同时又要正确引导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
首先,投服中心已经以股东身份参加了上海和湖南两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法定权利并提出了相应改进建议;接下来,投服中心与深沪证券交易所合作,已经向三个辖区内164家公司治理存在瑕疵的公司发出书面的股东建议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改正。
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上海、湖南、广东(不含深圳)三个区域的A股上市公司总计528家,其中493家已被投服中心持股。在记者独家获知的另一份名单中,列出了上述164家“瑕疵”公司,其中上海地区109家,湖南地区37家,广东地区(不含深圳)18家。
据了解,对于所有已持股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投服中心以人工方式进行了统计甄别,发现部分公司的《公司章程》与国家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尚存在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有的公司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未进行明确规定、未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进行明确、对征集投票权或有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未对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进行明确、未明确相关现金分红政策等。函件提出,作为股东,投服中心将督促上市公司改进和完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