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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发布。 src="http://i8.hexunimg.cn/2016-06-17/184462506.jpg"> 于4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
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发布。
证监会今日称,修订后的《
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
指标管理办法》采纳了细化资产管理业务特定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等部分反馈意见,但暂未采纳放松流动性监管
指标要求等意见,维持了行业6倍左右的财务
杠杆空间,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方面修订
证监会表示,此次《办法》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
资本、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
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
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
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
资本、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
资本质量和
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
资本区分为核心净
资本和附属净
资本,将
金融资产的
风险调整统一纳入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
资本。
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
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
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
风险等
风险类型分别计算。
调整后的净
资本和
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
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
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
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
杠杆率
指标,提高
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
资本比负债两个
杠杆控制
指标,优化为一个
资本杠杆率
指标(核心净
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
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
风险监管
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
风控指标,提升
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
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
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为避免相关公司调整持有
债券品种结构对
市场可能造成的局部影响,对超比例持有的
债券等非权益类
证券,在《办法》正式实施后再给予半年过渡期。各
证券公司应当于2017年3月31日前满足监管要求。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
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
风险和
市场状况,对相关
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
六是强化全面
风险管理要求,提升
风险管理水平。要求
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
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
风险管理。同时要求
证券公司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分支
机构风险管理,实现
风险管理全覆盖。
维持6倍财务
杠杆空间
修订后《办法》将主要通过
资本杠杆率对公司
杠杆进行约束,综合考虑流动性
风险监管
指标要求,财务
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修订前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
风险覆盖率、
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
指标,构建合理有效的
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
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据修订后的《办法》,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
风险控制
指标标准:
一)
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二)
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三)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四)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TIPS
风险覆盖率=净
资本/各项
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资本杠杆率=核心净
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 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部分意见暂未采纳
现行的《办法》为中国证监会2006年7月发布,后于2008年6月进行了修订。为提升
风险控制
指标的有效性,促进
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期证监会再次研究修订了《办法》及配套措施。
今年4月8日,证监会就《办法》及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各方反馈意见80余件。从反馈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本次修订总体认可,普遍认为本次修订提升
资本质量和
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完善了
杠杆率等
指标,提高了
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强化了全面
风险管理要求,有利于促进
证券公司进一步提升
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有关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
经证监会研究,对于细化资产管理业务特定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一步完善
金融资产分类及
风险计量标准、调整优化非权益类
证券集中度
指标、合并各类非常规性承诺事项等建议,已在发布实施稿中予以采纳。对于降低或取消部分资产
风险计量
指标、放松流动性监管
指标要求、放宽
融资集中度
指标等建议,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本次修改暂未采纳。
证监会还说了啥
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意 规范借壳
上市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重点是进一步规范
市场俗称的借壳
上市,下称重组
上市。
证监会:抑制投机炒壳 取消重组
上市配套
融资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之前的办法在2014年11月修改过一次,进一步规范重组
上市行为,即借壳
上市,此前的修改关于
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政策精神,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对于规范重组行为发挥作用,但是,
市场不断对监管机制提出挑战,特别是股市异常波动出现了一些问题。
邓舸指出,本次修订旨在给炒壳降温,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在加强信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
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修改。
证监会:" 欣泰电气(" 300372," 股吧)一旦认定为欺诈发行将退市
证监会
新闻发言邓舸17日通报,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规案,证监会依法向欣泰电气出具调查告知书。邓舸称,欺诈发行突破诚信底线,无视" 法律权威,作为
证券市场最严重的
证券欺诈行为之一,从来都是各国监管的重点;欺诈发行严重侵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保持高压态势;欺诈发行违法行为复杂、持续时间长,违法行为主体、中介
机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证监会将严格追究推动落实案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
邓舸表示,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新华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对保荐
机构" 兴业
证券(" 601377," 股吧)初步启动调查程序,并转入立案调查程序,并对相关律师事务所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邓舸称,证监会一旦确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相关中介
机构未勤勉尽责,将对欣泰电气及相关中介
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一旦认定欺诈并作出行政处罚,深圳
交易所将依法履行" 退市工作,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
邓舸强调,相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多元化解,保护
投资者合法维权。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的要求,促进
资本是健康发展。欣泰电气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证监会:深港通在准备就绪后今年内择机开通
对于深港通的进展情况,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境内
交易所和" 香港
交易所建立
交易机制,有利于内地
市场改革,目前两地
证券监管部门正在紧密沟通,深交所、港交所也正在密切合作,待监管规则和技术准备就绪后,今年内择机开通。
证监会:每个季度公开一次首发企业终止审查名单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将建立终止审查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个季度公开一次首发企业终止审查名单,并公开审核中关注的问题情况。
证监会:17家首发企业因主动撤回申请被终止审查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将公布今年1-5月份的发行人主动撤回的17家终止审查首发企业名单,这是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要求的重要工作举措。
邓舸表示,本次公布的17家终止审查,其中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股东受让资金来源不清;二是收入
利润与同行业变化不一致且披露理由不充分;三是报告期
利润大幅;四是资金往来行为披露不完整;五是"
数据出现差错。
证监会:对忽悠式重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就《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邓舸表示,办法将炒作尾壳、垃圾壳的空间大幅压缩,提高了借壳门槛和卖壳成本,缓解退市难的局面,有利于僵尸企业的清理,促进
上市公司优胜劣汰,同时,证监会将结合并购重组信披的特点,加强事中事后,对忽悠式重组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企业挡在IPO之外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主要关注首发企业是否存在带病申报的情况,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之外,特别是对信披存在重大瑕疵的,不主动撤回事情,依然带病申报,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证监会将严肃处理。
邓舸指出,发行人是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克服投机和侥幸行李,配合中介
机构的尽职调查,确保信披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应依法尽职调查,恪守勤勉专业精神,谨慎发表保荐意见,以充分理由确信符合法律和信披要求,保荐
机构也需持续关注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变化,一旦不符合发行条件,需及时撤回材料;律师事务所等中介
机构应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证监会:在审首发企业撤回申请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在审首发企业主动撤回申请,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对发行条件存在偏差,通过审核沟通意识到自身不符合发行条件;二是申报时符合发行条件,但随着
市场变化不再符合条件;三是对企业战略作出了调整;四是少数企业保荐
机构急于先上报先排队,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在审核过程中问题暴露。
邓舸指出,上述前三种情况申请终止审查,是企业正常的商业行为和商业权利,但是对于第四种情况,如果企业在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意图
上市,导致信披不准确乃至欺诈发行,发行人和中介
机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主动撤回并不意味着不履行法律责任。
证监会就公募
基金中
基金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为了进一步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第二号——
基金中的
基金公开征求意见稿。
邓舸称,
基金中的
基金是指以
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
证券投资
基金。近年来,
基金中
基金发展较快,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产品,有利于拓宽
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壮大
机构投资者队伍。征求意见稿对包括十二条内容,包括
基金中
基金定义,分散投资,
基金大会,
基金投资等。
证监会对四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对四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三宗为操纵
市场案,一宗为内幕
交易案。邓舸指出,上述行为破坏了
市场秩序,证监会将按照依法从严的原则,对操纵
市场、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持
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会议在上海举行
证监会
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在上海举行。
证监会副主席" 姜洋表示,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要改变过去重业务轻党建情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依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积极有效履职,筑牢防线。把执法权力关进笼子,坚持处罚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落实。紧扣监管执法行政大局。
姜洋介绍,2016年1-5月,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案件100件,为去年的同期的2.25倍,罚款为去年同期67.5倍,有效震慑了
资本市场违法犯罪。
姜洋对行政处罚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要统一思想。要有责任意识和担当。要有全局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娱乐大咖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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