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7月18日讯 针对7月14日华润方面的律师声明,万科股东" 刘元生在与律师团队沟通后,同样发出一份律师声明。声明称,此前举报信中的质疑,比如“" 华润置地前海项目交易涉嫌利益输送”等,均有公开或可信的信息来源佐证,没有任何虚构或臆造。" 刘元生称,华润依法有义务向监管部门和公众如实正面回复质疑,而不是恐吓《投诉信》的作者和发布媒体。刘元生还在律师声明中呼吁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尽早调查。
7月4日,媒体曝出万科刘元生等股东的举报信,持股万科28年的老股东刘元生向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监局七个监管部门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宝能,质疑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7月15日,华润集团就万科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信发表律师声明。华润律师声明表示,该《举报信》虚构事实、误导相关公众、恶意诋毁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已构成对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的不法侵犯。律师信要求,本律师代表华润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该《举报信》作者立即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联络,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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