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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交所老师的业界良心帖!
昨天上交所针对"
股票 市场日常
交易发生的诸多异常
交易行为,发布了三个针对异常
交易行为的监管案例,涉及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和强化尾市
涨跌停
趋势虚假申报两类异常
交易行为。
此举不仅开启了公开异常
交易行为监管案例的“先河”,亦让一直处于“深潜”状态的对异常
交易行为的相关认定原则浮出水面。
上交所表示,通过公开一些
市场上覆盖面广、行为典型、常见的案例,其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等均暴露在阳光下,有助于帮助广大
投资者正确认识一些所谓“操盘技术”的
市场危害性,进一步提高
风险识别能力。
" 微博的网友评论说:
上交所真用心,一次出两教程,还带图
上
交易所教你学" 炒股-集合竞价虚假报单 喜欢打板的小伙伴们看过
涨停敢死队的手法被监管了
大单来袭,就是有人托盘?
尾盘封涨停,第二天一定强势?通过上交所老师们的三个案例一起了解一些所谓的“操盘术”的手法、原理和危害。
![重要提示:<a]()
证券异常
交易行为典型案例是对当前
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异常
交易行为的总结,上交所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中情节严重、涉嫌
市场操纵的异常
交易行为,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另外,案例没有列举的行为,并不等于就是合规
交易行为。对于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
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同样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src="http://i5.hexunimg.cn/2016-07-24/185126495.jpg"> 重要提示:
证券异常
交易行为典型案例是对当前
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异常
交易行为的总结,上交所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中情节严重、涉嫌
市场操纵的异常
交易行为,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另外,案例没有列举的行为,并不等于就是合规
交易行为。对于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
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同样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一、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的主要表现及认定原则
在
证券交易中设置虚拟开盘参考价机制是为了增加
证券交易开盘价形成过程的透明度,提高开盘定价效率。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虚拟开盘参考价的产生方式为:每个
交易日的9时15分至9时25分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交易主机根据此时间段内的申报情况计算出虚拟开盘参考
价格、虚拟匹配量及虚拟未匹配量,并实时向
市场发布。其中,9时15分至9时20分,上交所
交易主机接受
交易申报和撤单申报;9时20分至9时25分,上交所
交易主机仅接受
交易申报,不接受撤单申报。
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段的
交易行为,如果出现上交所《
证券异常
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二)、(三)项等所规定的情形,即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的异常
交易行为。所谓虚假申报,是指不以成交为目的的申报,主要包括大量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的行为,以及在成交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继续大量申报的行为。上交所在一线监控中发现部分
短线交易风格突出、喜欢参与
市场热门题材股炒作的个人大户,曾利用申报并撤销这一虚假申报手法影响虚拟开盘参考价,谋取不当利益。他们的常见做法是在9时15分至9时20分之间,以明显高于前
收盘价的
价格连续、大量申报买入,导致该
证券虚拟开盘参考价大幅上涨,以此吸引其他
投资者跟风申报买入。此后,前述
投资者会在9时20分之前撤销自己全部或大部分买入申报,并按照被影响后的相对高价反向申报卖出,实现其高价出货的真实
交易目的。
实践中,如果
股票 的虚拟开盘参考
价格发生了大幅波动,而参与
交易的
投资者,其申报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并有大比例撤单、反向申报等行为的,该
投资者的行为就可能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通常情况下,上交所会从
投资者的申报
价格是否明显偏离
股票 前
收盘价、申报数量或金额是否较大、累计申报数量占相关
股票 同期全
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比例是否较高等方面,综合判断
投资者的行为是否对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
价格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案例
(一)某
投资者虚假申报导致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异常上涨案
9时16分4秒,某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涨停。经查,某
投资者在9时15分22秒至9时16分4秒,以涨停价24.17元申报买入3笔合计27.43万股,占该股集合竞价阶段高于前
收盘价(21.97元)5%的全部买入申报量的81.03%。9时19分51秒,该
投资者撤销全部买入申报,后在9时24分20秒至43秒改以23.1元(高于前
收盘价5.14%)的
价格申报卖出2.98万股并全部成交。该股当日
开盘价为23.1元。开盘后该
账户继续申报卖出,全天以22.6元至23.1元的
价格合计卖出11.04万股。
![上<a]()
交易所图文并茂教你炒股:三案例识破涨停敢死队托盘+
尾盘封涨停(科普贴) src="http://i3.hexunimg.cn/2016-07-24/185126496.jpg"> 分析本案,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该
投资者高价申报买入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该股的虚拟开盘参考价。集合竞价初期,该
投资者的大量高价买入申报导致虚拟开盘参考价涨停3分47秒。而当该
投资者撤单后,该股虚拟开盘参考价涨幅明显缩小。二是在影响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的目的实现后,
投资者的
交易决策短时间内发生了从高价申报买入到撤销买入并反向卖出的重大转变。三是
投资者卖出
股票 的意愿十分坚决。从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的时段开始,到13时51分7秒,该
投资者全天申报卖出14笔,合计成交11.04万股。
上述情况充分反映出该
投资者希望通过高价申报误导其他
投资者交易决策,从而为其卖出股份创造便利的意图。鉴此,上交所认定其行为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的异常
交易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行动。
(二)某
投资者虚假申报导致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异常下跌案
9时15分3秒,某
股票 虚拟参考
开盘价下跌10%。经查,某
投资者在9时15分3秒,以跌停价7.05元申报卖出1笔50万股,占集合竞价阶段低于前
收盘价(7.83元)5%的全部卖出申报量的95%。9时18分35秒,该
投资者撤销全部卖出申报,并在9时23分24秒改以7.51元(低于前
收盘价4.09%)的
价格申报买入3万股,以7.47元全部成交。该股当日
开盘价为7.47元。开盘后该
投资者继续以7.2元至7.87元的
价格申报买入18笔合计97万股,以7.41至7.87元的
价格成交53.2万股,金额超过300万元。
![与前案相比,该案中的<a]()
投资者同样是通过大量虚假申报来影响虚拟开盘参考价,但其目的是为低价买入
证券,因此具体
交易手法正好相反,表现为集合竞价阶段先行大量低价申报卖出,导致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跌停,此后在短时间内撤销卖出申报并改为大笔买入。上交所认定该
投资者行为已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异常
交易行为,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行动。 src="http://i6.hexunimg.cn/2016-07-24/185126497.jpg"> 与前案相比,该案中的
投资者同样是通过大量虚假申报来影响虚拟开盘参考价,但其目的是为低价买入
证券,因此具体
交易手法正好相反,表现为集合竞价阶段先行大量低价申报卖出,导致
股票 虚拟开盘参考价跌停,此后在短时间内撤销卖出申报并改为大笔买入。上交所认定该
投资者行为已构成集合竞价虚假申报异常
交易行为,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行动。
![重要提示:<a]()
证券异常
交易行为典型案例是对当前
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异常
交易行为的总结,上交所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中情节严重、涉嫌
市场操纵的异常
交易行为,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另外,案例没有列举的行为,并不等于就是合规
交易行为。对于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
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同样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src="http://i8.hexunimg.cn/2016-07-24/185126498.jpg"> 重要提示:
证券异常
交易行为典型案例是对当前
证券市场中最为常见的异常
交易行为的总结,上交所在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中情节严重、涉嫌
市场操纵的异常
交易行为,依法报告中国证监会严厉查处。另外,案例没有列举的行为,并不等于就是合规
交易行为。对于规避监管意图明显,且多次实施,以致影响
交易秩序的行为,上交所同样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一、强化尾市
涨跌停
趋势虚假申报的主要表现
日常
交易中,多数
投资者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即认为
证券在当日收盘时涨停,表明
市场对该
证券的需求强劲,下一
交易日可能继续上涨。同时,收盘时在涨停板
价格上未成交的买入申报数量越多,下一
交易日上涨的概率越大。反过来,当日收盘时跌停的
证券,如果未成交的卖出申报数量较多,下一
交易日继续下跌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日常监控中,本所发现有
投资者利用这一心理,采取
市场俗称“封涨停”的方式,刻意选择接近收盘时仍是涨停的
证券,在明知成交概率很小的情况下,继续以涨幅限制
价格大量、大额申报买入,强化涨停
趋势直至收盘,以吸引更多
投资者在下一
交易日买入,而其自身趁机卖出。另外,
投资者还可能借助“封跌停”行为,制造或加大
市场恐慌情绪,诱使其他
投资者次日低价卖出,自身趁机买入。
鉴此,如果
投资者在
尾盘的
交易行为及相关
股票 交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特征,则属于上交所《
证券异常
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三)、(八)项等规定的情形,构成典型的强化尾市
涨跌停
趋势虚假申报的异常
交易行为:一是股价在尾市阶段持续涨(跌)停直至收盘;二是进入尾市阶段时,
股票 在涨(跌)幅限制
价格的未成交量较大。越临近收盘时间,
股票 在涨(跌)幅限制
价格的未成交量越大,此后新增的买入(卖出)申报成交可能性越小;三是在符合上述两项特征的
股票 交易中,
投资者新增申报的行为有强化
股票 交易价格趋势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上交所会从
投资者以涨(跌)幅限制
价格申报的买入(卖出)未成交申报的数量或金额大小、以及
投资者上述申报占相关
股票 收盘时未成交申报的比例这两个方面,来判断该
投资者新增申报的行为是否有强化
股票 交易价格趋势的作用。
二、某
投资者通过虚假申报强化
股票 尾盘涨停
趋势的案例
10时31分,某
股票 涨停并保持至收盘。14时43分,某
投资者以涨停价11.7元申报买入4笔合计314.22万股。14时53分,该股涨停价位上仍有931.43万股买入申报未成交。随即,该
投资者再次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笔合计800万股,占收盘时该股涨停价未成交申报总量1960.03万股的40.82%。此外,截至收盘,该
投资者在涨停价位上的未成交买入申报共有1114.22万股,数量特别巨大。
![上<a]()
交易所图文并茂教你炒股:三案例识破涨停敢死队托盘+
尾盘封涨停(科普贴) src="http://i7.hexunimg.cn/2016-07-24/185126499.jpg"> 本案中,该
投资者于14时53分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00万股之前,该股已有931.43万股的涨停价买入申报尚未成交,其中有314.22万股为其本人申报。考虑到该股自10时31分涨停后将近3个小时内仅成交了648.52万股的情况,在只剩7分钟就收盘时,该
投资者再次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00万股,暴露出其希望通过堆积买单强化该股涨停
趋势的意图。鉴此,上交所认定该
投资者的行为已构成强化尾市涨停
趋势的虚假申报异常
交易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行动。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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