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周四称,将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保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年内启动实施首批试点,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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