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在专栏文章《让股市成为扶贫场是个悲哀》讨论中国证监会IPO扶贫后引起了巨大反响,大部分人都反对“IPO扶贫”,觉得此举有失公平,应该把公益、扶贫与市场分开,资本市场就应该是资源配置的有效场所,不能被用作他途。但也有人认为,证监会扶贫何错之有?证监会IPO扶贫绿色通道并未降低IPO的准入标准,何患之有?
对此,我的观点很明确,反对“IPO扶贫”但不反对合理的扶贫,中国的贫困地区确实需要真正的扶贫和发展机会,如果不降低IPO标准,能够获得该机会的企业屈指可数,用口惠而实不至的“绿色通道”方式来扶贫还不如来的实在一点的。况且,“绿色通道”是A股市场的大毒瘤,不能再为人为主观意志开设捷径,证监会可以鼓励证监系统、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做慈善、定点扶贫,但不能与股市功能定位混淆,况且证监会只是市场监管者,如果强制行政供给,只会紊乱市场秩序。所以,这不是最好的扶贫方式,而且争议和指责颇多,还不如号召已经上市的几千家上市公司采取定点扶贫帮困,592个贫困县平均下来会有好几个上市公司来帮一个贫困县,帮困最好的方式是让这些上市公司在这些贫困县设立分支机构和产业布局,这样一来既可以给贫困县带来产业复苏的希望,也可以拉动贫困县地区的就业和经济发展。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贫困地区最根本的问题是缺乏支柱性的产业布局和就业机会,如果只鼓励几家在贫困县注册的上市公司IPO,仅仅只会造福几个在贫困县的亿万富翁,而普通民众获得机会是有限的,与其出台一个影响市场化规则的“IPO扶贫”恶规,还不如发动几千家上市公司实实在在地在每个贫困县扶贫帮困,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在各个贫困县因地制宜地培植一些产业,让贫困县获得产业支持和就业机会,相信这种定点扶贫的效果会远远好于“IPO扶贫”。
当然,也不是强制行政分配每个上市公司必须履行,但可以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引导,比如在贫困地区分设产业、分支机构和有大量就业岗位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和交易所可以优先给予这些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机会。另外,交易所可以设立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红黑榜,对于做的好的上市公司可以给予各种政策倾斜,对于从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将其挂入黑名单,以此来鼓励和刺激上市公司适当地将重心向贫困地区倾斜,毕竟中国的区域发展是不平衡的,而且随着城市功能的集聚效应,使得贫困地区越发贫困,对其定点帮扶是必要的,否则中国的社会矛盾会异常激化。
因此,资本市场合理的扶贫是必要的,但中国证监会完全可以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引导已经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企业来帮扶贫困地区,而非简单粗暴地搞“IPO扶贫”。虽说“IPO扶贫”没有提及是否降低IPO标准,但中国股市的IPO是什么标准?估计很难有人说得清楚,尤其在行政审核的制度框架下,规则和标准往往都是模糊的,很多企业即使具备资格和IPO标准也未必能上市,原因其实很简单,核准制背后的人为因素太大,“绿色通道”就是典型的加塞和插队,这对其他正在排队的公司是否公平?很显然,会严重影响市场的公平效率,投资者信心会受到严重打击,反而会让股市更加贫瘠。
(苏培科简介: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 研究所首席研究员;CCTV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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