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18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 target='_blank' >张晓军今天通报,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17日至8月26日期间,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粤财' 信托创势翔盛世”等37个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开盘虚假申报、尾市拉抬等方式,影响' 辉丰股份(' 002496,' 股吧)、' 汉缆股份(' 002498,' 股吧)等六只' 股票 的股价和交易量。创势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第1款第(1)项,第(4)项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依据证券法第20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创势翔违法所得约2073.8万元,并除以约6221.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创势翔董事长兼投资总监黄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创势翔交易主管' target='_blank' >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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