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曾声称旗下员工要“活过百岁”的华大基因,最近日子似乎不太好过。在短短的五天内,监管层两度收到监管层的问询函。
在上市未满两年的时间里,华大基因在经历了“圈地门”、实名举报其数据泄露后,再度受到监管层的质疑。
在清明节假期前夕,华大基因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被指“三个不规范”,包括“订单型收 入确认依赖的系统存在漏洞”、“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及“规范运作程度不高”。其中,部分项目型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不一致,使得该公司2017年多计收入1327.94万元、净利润1244.94万元。
此外,华大基因子公司在与华大智造交易时还存在向关联方输血的行为,实际支付金额比合同金额多出3100万元。
针对来自监管层的问询,华大基因随后于4月7日回应称,监管所说的相关收入核算不规范,主要是信息系统不完善延迟确认收入所致,不存在虚增收入或利润的情形。而迟延确认收入主要是出于谨慎的角度,由于相关收入核算与会计政策存在不一致,因此存在收入确认的跨期问题。
就在华大基因刚刚回应完清明节前的问询函,深交所再度发出质疑问询。
4月8日晚,华大基因再收深交所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则是要求华大基因解释其向关联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大智造”)的两份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关联方员工研发成果归属情况、是否属于核心技术,华大基因研发体系是否对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存在依赖。
实际上,自上市以来,华大基因与其众多关联方的交易就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决定书》显示,华大基因存在规范运作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华大基因部分实际执行的财务制度是华大控股的财务制度;二是存在华大基因关联方员工参与公司研发、审批和项目跟进工作的情形,如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的博士宋某,参与了2017年和2018年两个研究项目,且作为第一个项目研究成果中一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显示, 2017年华大基因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多个采购合同。华大基因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合同编号13100-600086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28亿元;同时公司与华大智造还签订了合同编号13100-600121号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64亿元。公司向华大智造支付的1.59亿款项,包含13100-600086号合同金额0.84亿元以及13100-600121号合同金额0.75亿元。
针对华大基因向关联方华大智造预付款超过合同金额的质疑,华大基因认为,2017年华大基因与关联方华大智造签订多个采购合同。以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系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服务、提供测序服务、房屋租赁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正常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上述合同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
华大基因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01亿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包括采购商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服务、提供服务、房屋租赁。其中,采购类关联交易金额为7.57亿元,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1.43亿元。而2018年度华大基因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91亿元,华大控股及其子公司、华大研究院与华大智造及其子公司是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大的关联方。
值得注意的是,华大基因并没有披露华大智造在关联交易业务重的毛利率。在监管趋严的当下,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大额交易将会被市场所密切关注。其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也将经历市场和监管的双重考验。(完)
作者: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