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一地两检」方案公布已有一段时间,为反而反的反对派虽然一直在反,却也一直「说不出个所以然」,难怪反「一地两检」的集会只得五六十人,游行更只得零星寥落的十多人。
对于高铁「一地两检」所涉及的庞大经济效益,一干反对者充其量只抛出了「夸大数字」、「赢经济输两制」等形容词,其实这不正正是他们也变相证明了高铁的经济效益是确切存在的吗?
再来就是「法」的问题,反对派至今仍在天天讲月月讲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全国性法律变相在港实施」;二是「引用基本法二十条是自阉」。
针对第一点,既然当局已提出透过法律层面把西九站内的「内地口岸区」列为香港特区範围以外,那幺《基本法》第十八条有关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特区实施一项自然不管用,且必须指出的是,凡是进入西九站内的「内地口岸区」人士,其目的清一色是要入境内地,因此,不需要或没有动机入境内地者,根本就不会走到西九站「内地口岸区」,也就断不会遇到需要遵守相关全国性法律的问题,换句话说,「全国性法律变相在港实施」的指控无疑是不折不扣的伪命题。
至于第二点,亦即「引用基本法二十条是自阉」的指控,听起来已有一股煽动意味。公民党主席梁家杰称:「《基本法》第二十条的立法原意是扩权,而非让香港特区自阉的。」那幺,我们可以很确切地回梁家杰一句,透过第二十条去令「一地两检」得到实施,为的就是令香港更有「power」,一种跟周边地区争生意的「power」。
诚如袁国强司长所言,「一地两检」由香港特区政府主动提出,而并非中央指令。道理很简单,香港不搞「一地两检」,做生意的人感到不便,选择不来香港继而转到其他内地城市,吃亏的肯定是香港。中央和内地其他城市,又会有什幺损失?如果梁家杰未能明明白白回应此点,就请抹乾净他的嘴巴吧!
「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初心,是要确保香港的繁荣稳定,而绝不是让政客动辄用来拖香港的后腿,又或者当作政治筹码。对上述两个反「一地两检」的「主要观点」,但愿普罗大众早日想通想透其荒谬之处。届时,就是李柱铭、陈淑庄、梁家杰、郭荣铿等反对派大状向广大市民请罪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