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个人和家庭有了自己的理财计划,希望能够将空闲资金投入资本市场以获取额外收益。
一方面,空闲资金带来大量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普通民众投资方面有限的专业知识水平与之形成矛盾,因而催生出各式各样适合不同投资人群的理财产品。
一般而言,购买理财产品由于承担高于银行存款的风险,因而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大于直接存入银行的收益,以()为例,三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4.125%,其他银行差别不大,因此可以将4%作为理财产品收益的下限。
不过,观察目前在售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发现,传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4%以下,风险稍高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也都在5%左右,不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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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主席在第十届()论坛发表演讲时提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当然,我们不应断章取义地认为超过8%的产品不能购买,这段话其实可以被认为是上限,至于更为可靠的上限估计还应参照银行贷款,当然也不限于银行贷款,即从收益率角度来考察理财产品的收益区间,根据过去的经验来看,8%是比较理想的上限值。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既不能低估风险,也不能过分夸大,应该在综合考虑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选择理财产品,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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